2024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点击量:16458次 分享至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封开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贵州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衡阳师范学院设点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共6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将在相关高校设立考点,前一招聘考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继续加入后一招聘考点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应届毕业生是指: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毕业,并于同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考点
本次招聘在贵州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衡阳师范学院设点,如招聘事项有变化,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一)贵州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
招聘考试、签约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8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东校区学生公寓4栋1楼。
(二)西北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
招聘考试、签约时间:2024年3月30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大型双选会现场。
(三)衡阳师范学院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9:30-11:30;
招聘考试、签约时间:2024年4月1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数学楼二楼。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点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考多个考点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者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8:30—2024年3月26日17:30,共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按照报考要求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压缩包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经预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招聘当天到指定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的,须在招聘当天到指定考点,办理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3)加分申请: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需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1)《2024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②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通过本次公开招聘的,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签订承诺书(附件3)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人事或劳动关系承诺书(附件4)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记录纸质凭证);
(6)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7)符合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分申请表(附件5),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8)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以上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一个招聘岗位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5)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网络报名首日的前一天。
(8)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联系方式:封开县江口街道广信五路封开县教育局502室人事股,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联系电话:0758-6689377。
(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如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时间和考场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封开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fengkai.gov.cn/zqfkjyj/gkmlpt/index)发布。
六、面谈签约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面谈签约人员(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放弃聘用资格需承担违约责任。
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如出现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封开县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fengkai.gov.cn/zqfkrsj/gkmlpt/index)和封开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fengkai.gov.cn/zqfkjyj/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封开县教育局同意。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三)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封开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四)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年限,正式聘用后须在封开县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封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由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封开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和县教育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758-6689377(封开县教育局人事股)、13822694895(刘老师)、15813976895(张老师);监督电话:0758-6711603(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6689335(封开县纪委驻封开县教育局纪检组);0758-6689332(封开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封开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fengkai.gov.cn/zwgk/rsxx/sydwzp/content/post_2965623.html
附件:附件1:2024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附件2:2024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附件3: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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