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雄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在初中及以上学段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任教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目前仍在公办学校教学一线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获得过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以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结果为准)、学科带头人(以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结果为准)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凡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长等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能胜任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5.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与应聘岗位一致。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6.口齿清楚,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7.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雄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通过雄县人民政府网(www.xiongxi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s://xx2023js.ibaoming.net/。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9:00—27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及缴费: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00。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在报名网址上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4.资格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要求具有连续3年以上任教经历且目前仍在教学一线岗位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雄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列编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雄县人民政府网(www.xiongxi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报名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2-5819309(雄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2-5730432(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77
附件:雄安新区雄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雄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www.xiongxian.gov.cn/content-159-65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