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交流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16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2022年我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编在岗教师。
2.中小学男性教师要求1981年8月9日以后出生,女性教师要求1986年8月9日以后出生。
3.本人籍贯为瑞安市的,或夫妻一方现为瑞安市户籍且分居时间已满3年的。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合格)。
5.任教满3年,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回籍贯地的未初婚教师放宽至初级职称),具备选调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已合格。
6.2006年以后参加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公费(免费)师范生、定向师范生除外。
7.须满足原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人事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起算时间以聘用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8.符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三坛”,地市级学科骨干,高级教师,任教科目为我市2022年紧缺学科的教师,县级(市、区)优质课评比、教师基本功(含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二等奖获奖者”条件之一的,职称要求可放宽到初级职称。
9.符合“当年度《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列ABCDE五类人才的配偶或子女,对瑞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瑞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条件之一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户籍可放宽至全国(中国国籍)。
10.报考“101.高中英语”岗位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地市级优质课二等奖或县级教坛新秀及以上”条件;报考“305小学音乐”岗位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条件。
11.“102.高中政治”、“103.高中历史”岗位为紧缺岗位。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详见《2022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地点:瑞安市教育局六楼组织人事科(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瑞枫大道801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2022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3)1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含定期注册信息)、教学荣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原件)1份(附件4);
(5)首次进入事业单位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核表、报到证、录用审批表、介绍信等)及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均需签署“复印于原件,核对无误”及核对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属回籍贯地条件报名的,以有效户口簿记载信息为准;属未初婚条件报名的,提供浙里办App中“个人数据宝”里的“婚姻登记信息”截图及个人未初婚承诺书。
3.除特别注明外,其他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8月9日。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瑞安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的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8月13日,实际考试时间以《业务考核(面试)通知书》为准。考试采用资格量化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量化满分为30分(具体考核量化计分办法见附件5)。业务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时限12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业务考核及格分为75分(含),低于75分的不予以选调。
考试总成绩按资格量化分的100%和业务考核分的7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自动入围考察资格。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确定顺序为:⑴业务考核成绩高分者;⑵学历层次高者;⑶入编时间长者。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考试总成绩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由瑞安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报瑞安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五、其他事项
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所有对象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异常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到过或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接触过疫情重点人员),须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报告。咨询、联系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报名现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温州防疫码中“温州健康码”“行程卡”绿码且无“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标记;
②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③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报名)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
④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②考试当天,温州防疫码中“温州健康码”、“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或显示未非可通行状态的考生;
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④不能出示温州防疫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3.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ruian.gov.cn/art/2022/7/29/art_1229168385_4076353.html